美國bridezilla新娘列出37條伴娘條約

《太陽報》報導,美國一名準新娘為確保自己的婚禮「完美」進行,
擬定出37項「伴娘條款」,近日於FB發文上載內容,
據報原本10位伴娘名單中,最後有6人簽下合約。

條文除了規定姊妹團的妝容、服飾打扮、體重外,
新娘更要求伴娘唔准對自己發脾氣!唔准於婚宴向男性示好!仲要每個月儲錢做人情!
網友睇完以下37條不平等條約,立即話:「新郎快逃啊!」 


37條伴娘條約

1. 我不會試圖說服新娘改變婚禮有關決定
2. 我不會向人批評婚禮
3. 由現在起直至婚禮前,我不會增重多於7lbs
4. 婚禮當日會保持黑或深啡髮色 (若獲事先批准可接受挑染)
5. 除非有專業人士幫忙,我不會自行使用假眼睫毛
6. 我必需參與婚禮所有聚會包括bridal shower,婚前單身派對、試身、綵排及婚禮(除非死亡、坐牢或懷孕逾5個月、醫生證明的嚴重疾病)
7.從現在開始到婚禮前,我會好好保養自己的皮膚、頭髮和指甲
8.新娘將在婚禮當天選擇我的化妝師
9.我將同意穿新娘所選擇的禮服
10.除了我的婚戒或訂婚戒指外,我不會在婚禮當天佩戴任何額外的配飾、服裝或珠寶
11.我不會在婚禮前故意懷孕(懷孕未滿五個月者,將不能免於參加婚禮活動)
12.我將支持新娘的一切選擇
13.除單身派對外,我不會喝過多酒精飲品
14.未經新娘同意,我不會帶約會對象參加婚禮
15.我不會帶任何外人(小孩除外)參加任何會議
16.我不會帶我的孩子參加婚禮,除非他們是婚禮派對的一部分(沒有例外)
17.我將確保我有一個負責任的保姆照顧小孩。找不到保姆不能成為任何理由
18.我不會對婚宴上的男性作出有任何挑逗
19.我不會與婚宴上的任何一個人約會(除非在簽此條款前早已認識對方)
20.我將在婚禮和酒會期間保持快樂和積極的態度
21.我理解新娘的態度,不會對新娘發脾
22.我不會試圖以任何理由超越新娘
23.我將在婚禮當天梳上新娘選擇的髮型
24.我明白我必須自己購買婚禮上的禮服、鞋子和髮型
25.我明白,單身派對可能是一個目的地度假
26.我明白,如果是外出,我必須購買一件單身派對的T恤,並自費旅行
27.我明白伴娘和伴娘需要幫助資助一些活動。婚禮和招待會的費用不包括在內
28. 我明白新娘不想要額外建議,除非有更便宜的選擇
29.我不會因為上述任何原因而退出婚宴。如果我不喜歡所列的任何東西,我將不簽署契约,我將被替換。我明白,如果我不同意以上條款,不會破壞新娘和我的友誼。但如果我簽署後卻沒守諾言,就會破壞這段關係
30.我明白對新娘的友情沒有誰比她婚宴上的任何人大,大家都會一視同仁
31. 我明白在婚禮當天有體力付出,並需事前綵排
32.不允許戴彩色隱形眼鏡
33.不可以畫黑色的眉毛,也不可以畫粗眉毛
34.不允許用亮色的口紅(那種看起來非常非常閃亮的口紅)
35.婚禮當天不允許塗抹彩色指甲。只允許使用美式、法式或裸色的顏色
36. 我會在簽約的5天內向新娘提供我的7日行程計劃
37.我將同意在未來14個月內每月至少儲蓄76美元的婚禮開支

Source: Internet, All About We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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